王 俊 | 增进共同性:城市多民族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微更新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
时间:2026/1/4 11:18:01|点击数:
摘 要:城市多民族社区公共文化空间既是各民族生产生活的核心场域、交往交流交融的关键平台,也是社区共同体存续的物质载体与精神纽带。当前,虽有一些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成功案例,但大部分在具体实践中仍面临着空间适配性不足、互动效能低下、认同功能淡化等突出问题,导致社区共同性培育缺乏有效载体。为此,城市多民族社区应紧扣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从“补齐功能”的物理层面优化,转向“重塑价值”的治理层面创新,将公共文化空间“物质—精神”的共构关系,聚焦于以增进共同性为目标的微更新路径,以弥合不同民族的文化认知差异与情感认同隔阂,推动各民族在“各美其美”的基础上,进一步迈向“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新阶段,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城市多民族社区的文化实践方案。
关键词:共同性;多民族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微更新
作者简介:王俊,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所长、二级研究员。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阈下西南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21BH14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民族艺术研究》杂志2025年第6期“文化发展与创新”栏目刊出 2025年12月28日出刊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同年7月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聚焦城市发展新阶段的战略部署,明确了做好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重点任务,对开展社区建设、健全城市更新中的文化传承、公众参与、功能优化、治理增效等“微更新”特征进行强调,旨在通过小规模、渐进式更新实现空间功能与社会关系的双重激活,既为推动城市从“物理改造”向“功能重塑”的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顶层设计,也为构建兼具空间韧性、文化活力与公众认同的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确立了理论指引,有助于推动社区公共文化空间从“扩张外延”向“深化内涵”转变。
中国“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决定了城市社区不会是“一个民族一个社区”的单一民族社区。在世居少数民族社区、转制民族社区、移民安置社区、流动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等不同类型的城市多民族社区中,各民族成员在身份结构、文化需求、生活方式上均存在多元性与异质性的特点。尤其是边疆民族地区,部分社区与国际社会的接触更为频繁,意识形态和文化认同问题更为突出,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汉族流动人口从623万增至3.4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34万增至3371万,增幅分别达54倍和99倍。2020年,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动参与度达26.9%,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24年,1.25亿少数民族人口中已有30%以上常住城市。在此背景下,各民族人口的跨区域大流动、大融居进入活跃期,城市多民族社区的数量呈现迅速增长态势,各民族之间在持续增强凝聚力的同时,也显现出新的张力。族际交往中分化程度的加深,容易加剧并强化民族本位意识,进而消解各民族共生发展的共识。如此,不仅会导致社区共同体意识弱化,难以形成畅通交流、亲密往来的社区氛围,还会使各民族缺乏共有的精神家园与明确的精神归属。因此,增进共同性成为新时代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价值旨归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公共文化空间建设逐渐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之一,相关成果主要围绕图书馆、乡村振兴、空间再造、文旅融合以及数字公共文化空间等主题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但将公共文化空间置于城市更新视域下进行系统性考察的成果较少,聚焦城市多民族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研究更为稀缺。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单一民族研究或多民族共居区域社会研究多聚焦于差异性的辨识,对多民族小区域社会共同性的形成、跨文化互动和各民族共同性的探索就显得十分重要。既有公共文化空间研究侧重物理改造或单一民族文化表达,对“空间如何塑造多民族共同性”的机制探讨不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则多以宏观理论阐释为主,较少对多民族社区层面“共同性”培育的具体路径进行微观解析。
公共文化空间是城市多民族社区内联结各民族成员之间情感关系和精神关系的有效载体,其建设与增进城市多民族社区共同性存在紧密的逻辑关联,同时又与各民族居民的需求形成显著张力。城市多民族社区如何以“低成本、精细化、居民参与”为逻辑的微更新方式破解困境,构建“物质共享、交往共融、情感共鸣”的共同性培育体系,推动公共文化空间从物理形态优化到精神内涵提升的转型,从而为构建社区共同体注入活力,是当前城市多民族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研究的新视角,也是促进社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顶层设计、宏大叙事、理论构建与社区底层逻辑、微观视角、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新探索。
二、理论逻辑:公共文化空间微更新与增进城市多民族社区共同性的关联机理
(一)核心概念
文化内涵性是公共文化空间的本质特征。公共文化空间是文化活动与知识交流的物理场域,也是社会关系和文化精神的承载空间。其可以作为能动因素参与文化再生产,影响人们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观念和行动,重新塑造人们的文化认知、心理结构和行为方式。城市多民族社区公共文化空间既是满足各民族居民日常活动需求的物理场所,也是促进民族情感交流和文化凝聚的重要载体,更是生产、传递、增进共同性的核心实践场域,其功能实现程度直接关系到共同性的生成与维系。
在公共文化空间视域下,共同性是城市多民族社区共同体存续的核心纽带和重要的价值属性,体现在三个维度:物质维度上,对公共设施、活动场所等资源的共同所有与共享利用;交往维度上,各民族合作、互助与交流的共同实践;心理维度上,对社区愿景、包容理念的共同认知。这是各民族居民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互动中形成的、区别于个体与单一民族特质的重要属性。共同性的强弱直接影响城市多民族社区的凝聚力与社会整合程度的高低,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基层的微观体现。
在以增进共同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目标的引导下,城市多民族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微更新,是对承载文化交流、生活互动、价值传递功能的公共文化空间进行低成本、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的发展改造,是一种增进社区共同性的有效方式。其核心逻辑是在尊重各民族文化差异性的基础上,突破“美化物理环境”的单一取向,通过适配空间、激活交往、强化认同,让各民族居民在日常互动中打破文化隔阂,形成“各民族一家亲”的社区氛围。
(二)关联机理
一是公共文化空间具有物理承载功能,为增进共同性提供物质基础,适配物理空间的微更新有助于促进“空间共享”。良好且健全的展览类、生活类等硬件设施,是城市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物质载体。其中,展览类社区文化空间通常按照福柯所言的全景敞视主义的建筑原则进行设计与布置,展品观赏带来的审美体验会让参观者在潜移默化中经受文化符号的规训,接纳社区共同体传统,成为符合政治社会规范、具备共同体意识的社区成员;生活型社区文化空间蕴含着社区成员共有的文化印记、集体记忆和家园情感,能够建构社区成员共同的生活蓝图,推进共同体的想象转化为社会生活的现实,实现社区凝聚力的提升。近年来,“数字社区”已成为各民族居民参与文化交流、文化共享的新型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社区人际交往减少、互动不足和信任缺失的“原子化”状态,将社区居民的“相遇成本”和“信任成本”降低到零或无限趋近于零,促成社区互动与社区参与。在城市多民族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微更新中,通过突出和树立中华文化符号与中华民族形象,均衡布局各民族共用的公共文化空间等,能有效地引导各民族成员在与符号的互动实践中,感知中华民族共同体等符号的内涵意义,推动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
二是公共文化空间具有促进互动功能,为增进共同性提供生产场域,激活社会交往的微更新有助于形成“交往共融”。共同体的“想象”不是天马行空的、毫无根据的任意“捏造”,而是基于再现集体记忆的各种社会仪典所形成的、任何群体认同所不可或缺的认知过程。因此,要将“想象的共同体”转变为社会事实,必须依赖各种社会仪典来激发社区成员的集体记忆,建构社区社会生活的历史叙事,增进社区成员的群体认同。城市多民族社区开展共过中国传统节日、共享中华文化等系列活动,展现社区成员共有的生活场景,能够强化共同的集体记忆,潜移默化地把“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根植于居民内心深处,润物无声地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政府、社会组织或居民自发组织的各种文化活动,成为联系基层群众最为广泛的集体交往形式,不仅发挥着个体化社区再整合的重要作用,还能实现规训个体思想行为与强化群体成员身份认同等功能。从社会空间理论看,节庆活动通过“时空压缩”重构社区交往场域,其本质是通过仪式性公共事件打破日常交往的物理与心理边界,形成“共享情感共同体”,促进居民对集体文化的认同。城市多民族社区的节日文化空间,为增加各民族交流互动的机会、频度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机会,有利于消解文化差异和刻板印象导致的群体区隔,增进日常生活中的价值共识。
三是公共文化空间具有强化认同功能,为重塑共同性提供精神内核,增进心理认同的微更新有助于凝聚“情感共鸣”。针对社区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除依托社规民约加以约束外,社区力量共建的自治协会和“礼治机构”能激发社区成员“依礼自治”的积极性,维护社区正常秩序;每家每户自行推选代表组成的“议事会”,对社区公共事务面临的问题进行协商、决议,将温暖送至每一位社区成员心中,可逐渐消除各民族成员之间的文化隔阂;面对社区内的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社区有针对性地组织“敬老小组”“互助小组”等进行“结亲”和互助,能增进各民族对社区大家庭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为凝聚价值共识奠定基础。各民族成员以有形、有感的实践活动建立自身参与的行为关系网络,并通过个体化人格融入社区整体,促使陌生社会向“社区化”熟人社会转化。共同的“社区精神”使社区成员形成共同的理想目标、价值观念和身份认知。社区居民在心理上不再刻意区分“熟人”和“生人”,进一步打破“原住民”和“外地人”的隔阂,淡化“单位人”与“社会人”的界限,自觉认同“社区人”的共同身份。各民族居民对社区产生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能防止“平行社会”带来的交往交流交融障碍,推动社区成为以亲属为基础的血缘共同体、以邻里为基础的地缘共同体和以文化为基础的精神共同体。
三、实践困境:城市多民族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与各民族居民需求的张力
(一)公共文化空间的适配性不足
一是共同性氛围营造的“单向度”与各民族居民需求的“多元化”脱节。城市多民族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是通过人居环境营造“共同性”氛围,强化各民族居民的共同生活感知,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但这一目标的落地与各民族居民需求之间存在明显张力:一方面,居民需要“整体性空间”开展文化活动,但一些社区空间在城市规划中已被切割为碎片化状态,导致居民的空间使用需求难以满足;另一方面,各民族居民期待感知社区厚重的历史文化与多民族交融特征,但符号展示缺乏系统性设计,文化形象化表达不够丰富,展现手段过于单一,无法生动地传递和实现“共同性”建构初衷,如通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静态官方宣传标牌为主,未能充分运用“彝区和汉区都是同一个太阳,彝族人和汉族人都是一颗心”“佤族汉族是一家,九老九代不丢伴”“汉藏团结,犹如茶与盐巴”等各民族谚语,难以生动呈现各民族和谐共生的文化内涵,也无法充分满足各民族居民对多元、鲜活文化体验的需求。
二是空间资源配置的“制度供给”与各民族居民可达、便捷的“生活需求”脱节。城市多民族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另一关键目标,是通过均衡布局与普惠服务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均等化,进而突破各民族居住空间分异和社会分层障碍,突破网络交往中圈层性、偏激化的“信息茧房”困境。然而在实践中,自上而下主导的供给逻辑使空间建设更侧重“制度标准”。社区根据各民族构成情况调整公共文化空间配置的自主统筹能力较弱,加之各民族居民参与机制缺位、需求表达渠道不畅,难以参与空间规划设计,导致空间布局与服务失衡。国家治理的均等化、共同性建构目标与各民族居民可达、平等、便捷使用的需求相悖,也进一步加剧了治理目标与居民需求的张力:其一,部分社区公共空间选址布局不合理,使其脱离“居民使用”这一核心场景,丧失了制度设计中的“公共”属性,既无法实现治理层面的“均等覆盖”,也难以让各民族居民享受“可达性”与“便捷性”俱佳的文化服务;其二,各民族居民期待“平等无障碍使用”空间资源,但部分室内公共文化空间因存在进出障碍、时间限制或社会排他性问题,或因缺乏包容性政策支撑,使得空间仅服务于相对固定的群体,无论是内部工作人员还是外来社区居民都会形成明确的角色和身份意识。对于多数普通居民而言,社区公共文化空间仍是陌生的场域,甚至成为参观、调研、检查、评估时开放的“临时场所”。部分省区的调研数据显示,群众对文化驿站、城市书房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知晓度、参与度占比均不到两成,对服务成效与产品供给评价“非常好”的比例不到三成。这种失衡最终导致国家治理效能陷入边际效益递减的“内卷化”困境:尽管公共文化空间的内容与形式不断拓展,但未能满足各民族居民对可达、平等、便捷服务的需求,既不利于各民族居民产生心理共振与精神共鸣,也无法达成增进共同性的治理目标。
(二)公共文化空间互动效能低下
一是共享文化活动供给的“塑形”与各民族居民的“铸魂”需求脱节。开展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是构建社区文化共同体、夯实国家治理的文化基础,但跨族际共享文化活动供给欠缺,内涵与特色不突出,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兜底性”“基本性”内容供给不足,加之建设导向侧重“物理空间属性”,或将公共文化空间等同于“居住配套设施”,抑制了各民族居民共同参与的积极性,难以提升社区各民族的族际互动频度。总体而言,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更多聚焦社区文化的外层结构,较少关注社区文化的核心层面和深层结构,即社区精神的培育。场所、队伍、活动、项目、机制等标准因具有物质性、可视化特征,能被客观落实和验收,但“铸魂”的部分难以量化衡量,导致社区公共文化空间陷入重“形”轻“魂”的困境。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目标与各民族居民的参与需求适配困难,在叙事内容的深度上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系统化融合仍显不足。
二是共同互动平台建设的“表层化”与各民族居民的“深度联结”需求脱节。由于跨文化交流平台较少,居民间的交往多停留在表面,难以形成深度文化互动,也无法促进各民族居民的社会联结。社区公共活动多为“表演式”民族歌舞展示,缺乏互助服务、共同议事等日常化互动,难以形成持续稳定的交往网络。在网络空间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虽已提上议程,但宣教方式和内容设置相对单一,仅以时政新闻、政务信息公开、政策宣讲等为主要内容,今日头条、“三微一抖”、快手、知乎、哔哩哔哩等网络社交媒介也未能充分发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作用,难以满足各民族居民在网络空间中的多元社交和文化生活的需求。
三是参与机制的“区隔分层”与各民族居民的“共同参与”需求脱节。文化服务组织依托政府资源策划的活动,主要以“完成考核”为目标,将活动数量、场地规模作为核心指标,弱化了各民族对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内在诉求。各民族居民在活动策划、组织环节大多处于被动参与状态,且互动的广度与深度不足,难以构建稳定的交往网络。这种“平行参与”的现象,本质上是受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供需关系结构性失衡的影响。尽管政府投入了大量资源与成本,但因城市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存在“主体错位”与“功能缺失”问题,客观上导致居民满意度偏低,而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缺乏各民族共有的文化心理基础,则进一步削弱了互动的可持续性。从深层因素来看,各民族居民在收入、职业、学历上的多样性,使其对社区公共文化活动的选择形成不同偏好和明显代际差异,社会阶层中的文化分层由此形成公共文化活动的空间结构。社区各民族居民通过日常生活实践,建构出嵌入在经济地位、生活方式、社会交往和文化品位等要素中的多样化阶层主体形态。当多样化、类型化的阶层主体“分化达到一定程度时,社会文化必定会失去其统一的外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情感趣味等方面的分层演化就不可避免了”,即构建在阶层之上的“品位文化”会进一步区隔社会阶层,降低来自不同阶层的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意愿,并使这一空间结构进一步强化和延续。
(三)公共文化空间的认同功能淡化
一是空间建设的“居住属性”与各民族居民的“社区归属”需求脱节。关系本位是中国人在社会互动中的基本取向。多数社区仅作为居民的居住空间,而非社会关系网络的核心枢纽。当个体面临困境寻求支持时,往往会优先诉诸亲友等外部社会关系,而非社区或邻里,这表明居民社会关系网络的核心场域位于社区外部而非内部。由于社区关系网络不健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普遍存在,社会也变得越来越“原子化”。社区合作的内生规则、道德舆论的约束作用发挥有限,使得居民之间合作愈加困难,沟通与互动也随之减少。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社区在玉光寺转型激活古建筑本体前,曾出现因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交往空间不足导致居民彼此疏离、社区认同感较为缺乏的情况。公共文化空间未能有效发挥联结作用,使得社区信任弱化和社区规范消解,进而对社区关系网络造成消极影响,降低了各民族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
二是公共文化空间的“符号展示”与各民族居民的“价值共鸣”需求脱节。尽管多数社区公共文化空间以“多元包容”为建设理念,但实践中常陷入“形式多元”而非“实质融合”的困境。各民族文化的呈现趋于符号化、浅层化、碎片化,难以传递深层文化内涵与核心价值理念,不仅无法消除不同民族居民间的认知壁垒,反而可能因文化误读进一步加剧隐性偏见。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职业类型的多元化,各民族之间的互动更多基于特定的利益、功能需求、职业角色及专业技能,而非共同的文化、情感和价值观,社会关系由情感性向工具性进一步转换,难以推动形成各民族共有的文化记忆与价值认同。公共文化空间承载的身份认同、情感联结等功能逐渐弱化,导致文化隔阂与偏见依然存在。
四、路径选择:以公共文化空间微更新增进城市多民族社区共同性
(一)公共文化空间的适配更新
一是融入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与中华民族形象,提升“共同性”氛围营造力度,满足各民族居民对共同生活的感知需求。在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过程中,应以“包容共享”为核心,恢复并建设贴近居民社会生活和文化感受的历史遗迹,挖掘与“拯救”社区文化符号、记忆场所,以此强化社区居民共同的文化认同和感情归属。“美后肆时”、“东苑戏楼”、“南阳·共享际”、史家胡同博物馆、东四胡同博物馆、朝阳门社区文化生活馆、“缘庆书苑”、东总布胡同图书馆等,均是活化闲置建筑、小区边角空间及地下室等资源后打造的社区京味公共文化空间。同时,应鼓励将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社区人居环境设计,除依托主流媒体制作并播放公益标语、广告、宣传片外,还可对“爱心墙”、“感恩墙”、“民族口述史墙”、广场、雕塑等进行功能性标识布置,形成价值观与美学艺术相结合的社区文化景观形象化表达。除民族谚语外,各民族的舞蹈、戏曲等艺术形式通过“民族团结和国家认同”的主题表达,可生动呈现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历史记忆和各民族交往的共生故事。这种以柔性文化叙事替代单向度宣传的方式,可将传统艺术形式转化为国家文化战略与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深度融合的实践载体。
二是优化空间可达性与配置合理性,推动服务覆盖均等化,满足各民族居民对共用空间建设布局的需要。应将社区公共文化空间设置在各民族居民方便到达的区域,以科学选址和合理布局保障其便捷利用。苏州的邻里中心、北京的社区会客厅、杭州的未来社区等都是以社区为单元的一站式公共文化空间,也是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开放时间和空间布局,并与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以及社会组织等建立文化场馆和设施共享机制,可提高公共文化空间使用率,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和空置浪费。如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牵头创办的市民艺术夜校,2024年春季班64%的教学点设在社区,较好地解决了原开放时间、服务内容等与社区各民族成员需求不相吻合的“难点”“痛点”。应打破“空间即建筑”的观念,在拓展正式公共文化空间的同时,接受内生的非正式公共文化空间和私人的半公共文化空间,构建更多如昆明市“巷巷美术馆”、上海市“暖亭”“楼道美术馆”“露天博物馆”等多维结构的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利用各民族居民熟悉的文化符号加强认同感,逐渐消除其对正式公共文化空间的心理距离感,确保所有公共空间向社区所有居民平等开放。此外,可借助“网上社区”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场域,为各民族居民提供更多文化交流、讨论的数字空间和互动平台。例如,山东省西上虞社区以“快闪”形式实现各民族居民在广泛时空范围内的线上聚合,消除了原户籍居民与外来居民的身份差异,在更为宏大的“情绪场”与“感染域”中激发情感共鸣,从而推动各民族心理共通、情感共融。
(二)公共文化空间的互动效能提升
一是优化共享文化活动的策划机制与供给保障,通过丰富活动类型和调整活动频次,满足各民族居民凝聚精神认同的需要。城市多民族社区须丰富文化活动的内容供给,策划跨民族文化展示、体验、合作、创作等活动,增强互动性和创新性,吸引各民族居民关注并参与。如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新村社区组织的“民族团结庆端午·邻里和谐乐翻天”、“百家宴”、爱心包粽、“民族盛宴·你我相约”等活动,为社区各族居民搭建互动平台,实现了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目标;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以泥塑艺术为切入点,推动各民族居民从手工体验逐步走向互动对话,参与者的民族文化知晓率提升82%,跨民族互动频率增加75%;磁石院作为北京市东城区向阳社区的文化生活馆,定位为“胡同里的艺术社区”,涵盖10类艺术独立空间,2016年以来培育文创项目400余项,开展多元文化活动4000余场,服务人次逾14万。与以往侧重硬件更新不同,磁石院实施的是软性的、隐形的空间更新,除服务于当地社区“公”的空间之外,还生成了以个体兴趣为连接、以历史街区日常生活互动和文化展现为支点的“共”的空间。
二是健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互动平台,优化平台功能配置,满足各民族居民深度交融与互动的需求。在文化意义复杂交织的社区日常生活实践中,开展基于各民族居民认可和理解的公共活动,形塑各民族之间的共同价值和共有精神,消解社会分层带来的文化区隔,丰富社区成员的社会网络关系和社会资本,可避免民族整体性内聚、民族本位意识强化及各民族协同发展意识消解等问题。如内蒙古包头市火炬路社区对传统“义仓”制度进行现代意义上的转型,为居民搭建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互助的“义仓义集”平台,不仅达成了助人自助的目标,也重塑了居民间的内在关联和社会关系网络。同时,数字技术开发者应着眼新应用、新技术带来的变革,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了解各民族群众的数字技术需求,通过虚拟现实、人机交互、全息影像等技术手段,推出契合良好精神情趣和生活方式的文化产品,提高服务精准度。例如,乌鲁木齐高新区天津路社区各民族居民点赞的“指尖服务”——“智高新”平台通过数字化服务打破壁垒,成为服务各民族群众的“数字纽带”,使居民的“等待焦虑”转变为“均等服务”;重庆市九龙坡民主村社区通过MR技术和AI视频生成技术,让社区记忆不再停留在纸面和口述,而是变成可互动、可沉浸的空间体验,加深了各民族居民对共同文化记忆的感受。
三是健全各主体参与共建机制,实现价值取向和功能互补,满足各民族居民共同参与的需要。在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中,可建立健全政府方向性引领参与机制、居民主动参与机制、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机制和社区组织深度参与机制,推动各主体间互相联结、相互支撑,形成整体性合力效应。截至2023年9月,中国政府主导建设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中,依托基层图书馆、文化馆(站)及村(社区)文化中心改扩建的达1.63万个,占总数约49%;政府新建1.12万个,占比约34%。而河南省洛阳市通过自主建设、政企合作等多元模式,已建成“河洛书苑”200多处。建立合力共建机制,在实践意义上更多指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行动的各个主体在逻辑上保持一致,探索将自上而下的服务制度与自下而上的日常生活相融合,使政府、社会组织、居民、社区在建设实践中各司其职、共建共赢,改变以往政府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唱“独角戏”的被动局面。例如,小石榴公园是上海市静安区首个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的口袋公园,社区将海派文化和辖区红色故事元素融入其中,依托“岁月拾萃”主题系列全景展示恒丰路桥的百年历史,这一由民族界代表人士及社会各界志愿者共同参与、设计、筹建的公共文化空间,成了户外特色休憩、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
(三)公共文化空间的认同功能重塑
一是完善共同认可的规范建设,强化其联结纽带作用,满足各民族居民形成社区归属感的需要。在“增进共同性”过程中,应重视城市多民族社区制度性规范的建立,为凝聚情感共鸣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还应重视社区非制度性规范的建立,发挥居民公约、社区文明公约的积极作用,彰显“良俗”与“公序”衔接的实践价值,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例如,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倒生根社区制定《民族团结文明楼院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完善社区居民公约,24个居民小组制定《小区民族团结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墙,通过制度构建促进社区各民族形成互相包容、团结相处的关系;玉溪市要求全市711个村(社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纳入居民公约,引导各族群众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北京市西城区牛街街道坚持“和而不同、和羹之美、和合共生”的发展理念,将民族团结写入社区公约,从细微处着眼社区更新,精心打造“最美院落”,让老胡同焕发新活力。
二是搭建多种有效的交流与议事平台,打破民族差异壁垒,满足各民族居民减少文化隔阂与偏见的需要。针对社区治理中出现的社区关系网络松散、互惠规范缺失、居民信任感降低、社会资本式微、社区认同消解等实践困境,应定期举办“文化沙龙”等活动开展话题讨论和深度分享,避免各民族间的文化认知流于表面。以上海市天平社区为例,其为解决居民社区意识淡薄、邻里关系疏远等问题,创新打造“名家坊”,由社区名家引领,将情感治理融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各民族居民在达成情感共识的过程中逐渐消除陌生感,形成情感联结和社区认同。此外,可组建“社区议事会”等多层级议事机制,确保各民族代表参与公共文化空间优化、文化活动落地等共同议题,并于此过程中引入民族文化顾问,避免协商中出现文化误读,让共识的形成更具包容性,实现“线下协商+线上补位”全覆盖。围绕公共文化空间微更新项目,还可组建志愿服务队,让各民族居民在空间改造、环境维护、活动执行中分工协作,在创意碰撞中挖掘文化共同性,打破圈层壁垒,进而从社区建设的“局外旁观者”转变为“局内建设者”。如上海市嘉定区陆巷社区本着“堵不如疏”的原则,创新性将废弃用地打造为蔷薇花墙,以此替代“菜园”寄托乡愁,为构筑社区共同体提供了记忆与认同的塑造点,助力各民族居民强化社区归属感与认同感。
结 语
作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追求,构建相互依存、合作协调、共同发展的“共同性”,不仅体现在治国理政的宏观层面,也反映在微观场域的具体实践中。“共同性”不是自然形成的,需要人为的活动加以构建,也需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互作用。地方性实践探索的特殊价值就在于以微观场域为单位,将“共同性”的构建转化为人们可感知、可体验、可参与的生活形态和行动过程。因此,以“增进共同性”为重要转向的城市多民族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微更新,既充分体现出微观场域实践的重要性,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最大公约数”深度融入居民日常生活、行为习惯和文化活动中,也深刻影响着各民族居民在特定空间内互动的深度与广度、持久性与稳定性。增进城市多民族社区的共同性,应以增强政治需求和居民情感满足为双重逻辑,以做好城市工作和民族工作为价值取向,培育社区共同体要素,推进社区共同体建设,解决基层文化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城市多民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文化活力、提供文化动力、赋予文化创新力,最终使“增进共同性”成为公共文化空间微更新的起点、任务和着力点。
来源/作者:民族艺术研究杂志 责任编辑:张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