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勇:积极推动澜湄数字经济走廊建设
时间:2026/1/9 16:58:00|点击数:
当前,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构成要素呈现数字化发展趋势。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它不仅能够为各国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还能够提升生产效率、改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强调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我们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量子计算机等前沿领域合作,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连接成21世纪的数字丝绸之路”。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并发布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八次领导人会议宣言》聚焦创新发展,共建美好家园,利用数字革命,提出“我们支持次区域国家共同努力在各类价值链持续实现数字化转型。”
澜湄合作国家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找准中国云南与澜湄合作国家数字经济合作切入点,共建澜湄数字经济走廊潜力巨大。这将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智慧城市、远程医疗、互联网金融等数字经济服务领域的发展;有利于促进通信、电力、交通基础设施的国际合作;有利于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各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实现更加多元更加灵活的就业与创业,让人们能够享受更便捷、舒适的生活,增加幸福感。若能抓住澜湄合作建设的有利时机,拓宽与相关国家的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窗口,完全有可能将澜湄数字经济走廊建设成为数字丝绸之路的先行示范区。
一、加快数字基础设施软联通
以合作机制、技术标准、贸易投资和数据共享的“软联通”为突破口,率先推动澜湄合作国家“数字经济走廊”布局。从基础设施“硬”联通为主向“硬联通”与“软联通”并举推进转变,通过交通设施、贸易投资、发展规划和数据共享等多领域的对接合作,推动共建滇越“数字经济走廊”。根据《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在数字农业、税收、能源、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开展合作,推动5G网络、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场景应用项目落地。以新思路新技术新模式深化合作,探索新路径和新方法。
二、探索跨境区域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在保证数据安全与数据准确的前提下,探索“泛交易”模式,对有限数据品类尝试进行数据交换、数据捐赠及数据代理等交易方式。积极与越南磋商,明确跨境数据交易标准规范,包括交易数据格式规范、交易行为规范、交易原则。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探索建立跨境数据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交易中心。以应用目标为导向,拓宽数据交易领域,加快推进共享交换体系建设。
三、高度重视在空间数据设施开展深度合作
主动推进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天基、地基、通信、导航、遥感)在澜湄合作国家的覆盖,与“东盟行”等合作平台联合,帮助周边国家进行卫星导航应用的设计推广,在当地推广普及我国北斗系列产品,建设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争取国家加大对越南北部、老挝北部和柬埔寨等国家空间数据设施建设的援助力度,形成层次更高的数字网络互通,同时更加注重与周边国家空间数据基础和数据安全合作,逐步削弱澜湄合作国家对日本的数字经济依赖和对美国的信息安全依赖,与澜湄合作国家构筑更加紧密的数字经济联盟。
四、推动澜湄合作国家网络经济创新繁荣发展
积极争取融入并成为国家算力枢纽节点,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提供算力支撑,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企业,同时吸引国内从事数字金融、游戏运营、文旅创意、动漫等企业落地云南,开展对澜湄合作国家的业务。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发展分享经济。积极拓展澜湄合作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合作网络、搭建合作平台,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协作发展基地,打造两亚数字经济跨境数据流量中心。推动建设南亚东南亚数字交易所,不断深化与澜湄合作国家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互联网普惠包容发展,携手推动构建大湄公河次区域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五、推进澜湄合作国家网上人文交流互鉴
加强各方在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领域的合作,通过线上平台推动人文交流互鉴,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为数字经济合作奠定良好的人文基础。加快推动建立国家级数据共享平台,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形成有价值的数据产品,释放数据价值。探索与澜湄合作国家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建立安全可信的数据传输通道,开展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减灾减贫、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数字合作,促进区域数据资源的高效利用。
六、助推澜湄合作国家数字产业发展
结合沪滇合作,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情况,探索产业转移的合作,引进阿里、腾讯等龙头企业开展企业、项目引入,探索引进上海浦东软件园。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依托自贸区政策优势,发展跨境电商平台,促进特色商品出口,同时引进澜湄合作国家优质商品。通过加快建设畅通的国际物流运输体系和互联互通的国际大通道、高速稳定安全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云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夯实现代化发展后劲,提升区域的竞争力和发展数字经济活力。
七、共同保障澜湄合作国家网络安全有序发展
携手努力共同维护和保障澜湄合作国家网络安全,倡导开放合作的网络安全理念,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鼓励与规范并举。加强与澜湄合作各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和数据安全国际合作,维护信息技术中立和产业全球化,共同遏制信息技术滥用。进一步增强战略互信,及时共享网络威胁信息,有效协调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合作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犯罪。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
八、建设澜湄合作国家数字化人才培训高地
以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大脑”为目标,加快数字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实现关键人物、专业技术人才对数字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带动作用。紧抓数字人才引进计划,聚集海内外优质人才资源。支持本土高校通过校企合作培育“数字工匠”,并促进数字双创人才发展。加强数字化人才交流合作,与澜湄合作国家高校、企业建立数字化人才交流合作机制,通过定期举办研讨会、学术交流、人才互访等形式,促进人才交流和经验分享。提供在线教育平台,开发数字化人才在线教育平台,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方式,方便学员随时随地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
(作者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老挝所所长、研究员 冯勇)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