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深刻回答了在新征程上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如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大命题。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任务,对于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和制度优势,在第二个百年更好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探索的智慧结晶。一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也是一部人民民主的奋斗史、发展史、创新史。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为指导,从中国具体的民主实践出发,致力于真正实现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的各个历史时期全面展开人民民主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近代以来,在西方列强的肆意侵略下,中国沦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这种社会性质决定了中国革命进程的一个主要任务是争取民主。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投身为广大劳苦大众争取民主权利的民主革命,1922年6月,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中提出无产阶级在目前最迫切的任务是,必须用革命手段取消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各种特权;肃清军阀,没收军阀官僚的财产,将他们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党的二大纲领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彻底的反帝反封建民主革命纲领,提出“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奋斗目标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经过28年浴血奋战,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意味着国家主权独立、政权建立与党执政地位的确立,这是人民民主建设的历史性战略成果。在新政权不断巩固的基础上,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一道成为新社会、新国家建设的基本原则。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在新中国第一次获得了宪法的保障。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讲,我们的宪法体现了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我们的民主不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而是人民的民主,人民民主的原则贯穿在我们整个宪法中,宪法对人民的民主权利做了系统规定。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实施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其他一系列民主制度,使中国人民享受了广泛、公平、真正的民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总结经验教训,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社会主义民主也迎来了划时代的转折,回到了正确的轨道,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邓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提出,“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他还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此后,邓小平同志更是将民主与社会主义制度联系在一起,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党的领导下开启了最好的时期。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志进一步阐明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正确道路,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六大召开后,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他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阐明“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再次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对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体现出人民民主的完整性和实效性,涵盖民主政治的全部要素和民主过程的一切领域,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它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高度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深刻阐明了我国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为推进新征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新的使命担当。作为上层建筑,民主本质是一种国家制度,它植根于特定的经济基础并为之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基础之上,其本意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证明,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站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党的性质宗旨是一致的,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其最大政治优势和根本政治保证,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密不可分的血肉联系。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我们党能够始终全方位、全过程地确保全体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确保人民群众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确保社会各方面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同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一制度承载着党的初心和使命,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体现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和要求。要在党的领导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引人大工作,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满足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民主参与能力不断提高的需求。
(执笔: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