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院级项目协议书
时间:2017/3/28 15:33:26|点击数:
一、协议由科研处(甲方),课题组(乙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丙方)共同签订。
二、甲方把我院级 项目《 》交给以 为组长的乙方完成,委托丙方管理。项目研究起止时间为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
三、甲方一次核定给乙方课题经费 万元,根据财政拨款和课题完成进度情况,以课题组提出拨款申请为依据,分期拨付。其中,第一阶段拨款 万元,剩余经费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拨付。
四、甲方应掌握了解乙方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并积极联络、协调、协助解决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乙方应不定期地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在乙方、丙方提出结项申请后,及时组织鉴定验收。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课题设计书的设计方案开展研究,完成研究报告 1 份,决策咨询报告 1 篇,或公开发表论文 2 篇、达到公开出版水平的专著 1 部,其中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公开出版专著1部及以上可申请免鉴定结项。
六、乙方必须按照《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试行办法》、《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招标试行办法》、《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档案管理办法》开展研究和使用项目经费。
七、丙方依据第“六”条的各项办法对乙方进行管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基本工作条件,积极支持、协调解决乙方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为乙方提供信誉保证。
八、协议有效期起自签字之日止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并复制副本交人事处、财务处备案。
协议三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
科研处(章)
乙方负责人:
《 》课题
丙方负责人:
单位 (章)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来源/作者:科研处 责任编辑: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