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然:牢记新时代文化使命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时间:2024/8/2 16:15:02|点击数:
作者 聂然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文献研究所研究实习员
2023年10月,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并首次提出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文化遗产是中华文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保护是传承的基础,传承需要不断发展。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必须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密联系到一起,围绕新的文化使命,牢牢把握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三个基本原则。
一、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坚定文化自信
中华文明历经数千年而绵延不绝、迭遭忧患而经久不衰,这是人类文明的奇迹,也是我们自信的底气。历史文化遗产是文化自信最好的载体,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就是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
摸清“家底”,探清本源,才能在文化上更加自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就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遍布全国,是对我国历史和文化进行科学研究最宝贵的资料,也是向广大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最有力的实物例证。1961年,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并公布了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0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颁布,文物调查和定级工作常态化。21世纪以来,我国陆续启动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通过一批重大考古发现展现了中华文明起源、发展脉络、灿烂成就和对世界文明的重大贡献,为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摸清家底、探清本源的工作更进一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名录公布的统筹指导。出土文物和遗址的研究阐释工作要进一步回答好中华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的基本图景、内在机制以及各区域文明演进路径等重大问题。我们已经顺利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等重大工作。到今天为止,我国已经拥有8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5058处,不可移动文物76万余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考古学进一步围绕一些重大历史问题作出总体安排,集中力量攻关,以考古资料实证了中华大地五千多年文明,以及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兼容并蓄、绵延不断”的总体特征。
新征程上,要继续从增强文化自信的角度,怀着历史使命感用更高的水平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除了继续摸家底、探本源,传播推广也是重要的一环。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表层的文化符号或单个具体文物的传播推广,而要提炼、展示其背后的精神标识以及其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把文化自信融入全民族的精神气质与文化品格中,养成昂扬向上的风貌和理性平和的心态。
二、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秉持开放包容
开放包容始终是文明发展的活力来源,也是文化自信的显著标志。中华文明的博大气象,得益于中华文化自古以来开放的姿态、包容的胸怀。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也始终与开放包容有着密切的关系。
为更积极、更有效地保存和保护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促进我国在这方面与其他国家的国际合作,中国于1985年加入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积极申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在世界遗产申报中,我们始终坚持有利于突出中华文明历史文化的价值,有利于体现中华民族精神追求,有利于向世人展示一个全面真实的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三个原则。迄今为止,中国已经拥有57项世界遗产,成为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遗产大国,向世界生动展示了我国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让世界各国人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华民族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的贡献。长期以来,中国致力于推广世界遗产保护理念,积极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状况,努力提升世界遗产展示阐释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其他缔约国的高度认可。
新的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国际合作也迈上新台阶。除了继续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工作,我们也努力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区域合作。2023年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正式成立,基于亚洲历史文化遗产的共同特性,秉承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开放包容、互学互鉴的原则,共同促进亚洲文明传承,开启了文化遗产保护新的国际合作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还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文物进出境展览、联合考古、文保援助等项目,加强世界遗产地结好,鼓励中国与各国文化机构、个人互办高水平文物和艺术展。
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形势,形成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发展战略,继续积极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平台,多渠道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为坚定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作出更大贡献。
三、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坚持守正创新
对文化建设来说,守正才能不迷失自我、不迷失方向,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而言,要守正,就要始终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放在相关工作的第一位,落到实处;要创新,就是积极创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思路、话语、机制、形式。
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始终贯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面对农业生产高潮中各地挖掘古墓平土及取砖筑井、取文化遗址灰土积肥等破坏文物的情况,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在既不影响生产建设,又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原则下采取紧急措施,大力宣传,在农业生产建设中开展群众性的文物保护工作。1980年以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面对日益激烈的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要求各级文物部门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提高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与此同时,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水平也不断提升,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日益显著,涌现出一批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
新征程上,要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关键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要着力构建保护体系,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构建大保护格局。着力健全保护机构,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改革,形成工作合力。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让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在提炼、转化、融合上下功夫,加强整理保护、研究阐释、提炼转化、展示利用、传承传播,最终实现“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
新征程上,要不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以此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充分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利文化条件。
(本文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文献研究所“中国史”学科建设阶段性成果)
来源/作者:云南理论网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