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星: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
时间:2024/3/22 9:19:17|点击数: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有助于更加深入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理论问题,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建构,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共同性和差异性共生并存
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多样的地理人文环境塑造了各民族在风俗习惯、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多元特性,也形成了各民族在人口数量、发展程度、意识理念等方面的差异。多元化、多样性以及反映多元、多样的差异性是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唯物主义认为,构成事物的内在结构和元素并不是同质性的,大多存在差异,也正因如此,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才会形成互补关系,事物才能发展。
就一个民族群体内部而言,成员个体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而就民族群体而言,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类共同体,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这些特征所指向的共同性核心主要是共同体成员在利益和信念上的一致性,这些利益和信念,让一个群体成其为共同体,也让一个个体成其为共同体成员。共同性和差异性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同与异的共生并存是长期历史现象,“有同无异,没必要强调共同体;有异无同,形成不了共同体”。共同性和差异性始终存在于民族发展演变过程中,也正是各民族群体差异性的存在,各民族才有交往交流交融的必要和可能。
从哲学的角度看,多样性和差异性是共同性借以表现的手段和方式。无论何种共同体的形成、存在、发展,都离不开凝聚群体成员、凸显共同体特点的共同性。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各民族的民族特点、民族差异长期存在,但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随着差异的互补和共性的增长,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理念不断深化。中华各民族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漫长但从未停滞地积淀了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利益命运、共有的文化习俗和精神观念、共享的政治价值和社会制度,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这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具体而深厚的共同性内涵和鲜明的外在表征。
共同性和差异性错层并行
千百年来中国各族人民共同繁衍生息,人员交往、文化交流、民族交融绵延不断,各民族的共同性、互嵌性、关联性持续增强,逐步形成了相互融合、不可分割的多元一体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一体蕴含着共同性,多元蕴含着差异性,一体与多元相互离不开,增进共同性与尊重差异性并行不悖。但多样性和差异性是共同性借以表现的手段和方式,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共同性和差异性并不是并列平行的。共同性具有优先性,是统领差异性的,是根本、主线和方向,具有事物内在的本质属性;“差异性”是历史且具体的,二者的地位不能混为一谈。
同与异共生并存,共同性与差异性并行不悖,差异性之间的调适融合,不断推动共同性持续增强。增进共同性并不是要消灭差异性,因此共同性与差异性不是对立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多样性中不仅蕴含着差异性,同样蕴含着共同性,共同体并非绝对同一性的代名词。多样性与差异性的存在并不必然以削弱或牺牲共同性为代价,而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同样也绝非固化或强化差异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不否认或排斥族际差异的客观存在,同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不是自由放任差异性危害共同性,各民族要朝着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正向发展进步。
共同性和差异性不同的内容要求
中国辽阔疆域上的各族人民,在适应和改造各种不同类型生存环境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生产生活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服饰居住等方面的差异,这种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离开共同性,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将无从谈起; 忽视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将难以为继。共同性和差异性有不同层次的指向、象征,反映在内容和对象上也必然有所不同,要清楚认识哪些要素必须坚持和强调共同性,哪些元素应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即哪些方面可以“异”,哪些方面必须“同”。各族人民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自身的安全和幸福才有坚强保障,因此要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刻认识“四个共同”的历史和“四个与共”的内涵,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自觉维护和增进中华民族的共同性。
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体”与56个家庭成员的“多元”有机辩证统一,汇聚形成今天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各民族交融汇聚形成多元一体的过程中,既形成了包含国家认同、民族精神、大一统传统等内容的共同性部分,又保留了各自的语言文字、地域文化、风俗习惯等特殊性部分。无论历史传统还是现实情境,中华各民族都没有因为差异性而放弃共同性,而是在相互承认、调整、适应差异性的基础上,相互团结、凝聚共识,不断超越民族之间“小我”的差异性,不断积累和积淀中华民族“大我”的共同性。
当前正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只有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效应对民族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才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更为牢固的安全屏障。
(作者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民族学研究所所长 李吉星)
来源/作者:民族时报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