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颖琼: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时间:2023/11/20 16:23:37|点击数:
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习近平文化思想,既有文化理论观点上的创新和突破,又有文化工作布局上的部署要求,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指明路径方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关于中华文明的突出特征以及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对文化建设规律性认识,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基础。
推进历史传承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必然走自己的路。如果不从源远流长的历史连续性来认识中国,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国,也不可能理解现代中国,更不可能理解未来中国。回顾历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植根于中华民族绵延五千年的灿烂文明中,源流清晰、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在世界法制文明史上具有独树一帜的影响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绵延数千年而未中断,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的法律理念和实践,为民族复兴保留了珍贵的文化资源和治国理政的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充分体现了把握中华文明连续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新征程上,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充分发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优秀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强大的生命力。
推进守正创新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创新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的进取精神,决定了中华民族不惧新挑战、勇于接受新事物的无畏品格。回顾我国的法治建设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建设历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探索之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持续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系统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把握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就要处理好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守正创新、推陈出新,立足新时代法治建设伟大实践,着力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和法治方面的需求,瞄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目标,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推进自觉尊崇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各民族文化融为一体、即使遭遇重大挫折也牢固凝聚,决定了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决定了国家统一永远是中国核心利益的核心,决定了一个坚强统一的国家是各族人民的命运所系。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还体现在法律制度的一致性上,中华法系将维系“大一统”的国家格局、维护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列为首要目标。维护“大一统”国家格局,需要保持全国统一政令,需要建立中央政府能够有效调动全国政治经济法律各类资源的政权体制,中华法系从立法、司法、法律规制等方面,全面维系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严肃的政治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求各级立法机构和工作部门要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要求公民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照宪法法律办事成为全党全社会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
推进开放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决定了中国各宗教信仰多元并存的和谐格局,决定了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在法治建设领域,我国法治建设成绩既扎根于对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法律文化的守正创新之中,也吸纳兼收人类一切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清朝末年,西方的法学观念涌入中国并得到传播。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进行了法治建设的初步探索,其间也借鉴了一些西方法学观念。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我国更加重视吸收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法治文明成果,在民商法、行政法、刑事法等领域,吸收和借鉴了许多重要制度和法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应该积极吸收、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法治文明成果,取长补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让我国的法治建设更加完善,为推动人类法治文明不断发展繁荣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推进强化规则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决定了中国不断追求文明交流互鉴而不搞文化霸权,决定了中国不会把自己的价值观念与政治体制强加于人,决定了中国坚持合作、不搞对抗,决不搞“党同伐异”的小圈子。“和平”是中国传统文化核心理念之一,中国古代历代统治者建立各种行为准则以维护和平,将“和平”文化元素体现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作为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尊重和践行国际法,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在进行国内立法时充分考虑有关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积极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加速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之中,国际法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而言,我国始终高度重视国际法和相关国际义务的履行,在坚决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旗帜鲜明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倡导国际上的事大家商量着办,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大理论创新,为世界和平发展注入法治力量。把握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必须推进强化规则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 黄颖琼)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