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院立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08/6/23 16:55:43|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我院科研事业的繁荣发展。院决定开展2008年院立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今年的院立项课题(包括青年项目),要求在重大问题研究上有创新、有突破,在有特色的基础性学术研究上出精品。具体研究课题由研究人员根据《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和今年科研的总体要求自主提出。本年度课题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云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推动云南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地向前发展,提出有创新、有重大学术价值、有利于学科发展的研究课题,选题范围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与云南的研究、科学发展观与云南构建和谐社会的研究、云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东南亚、南亚研究、云南民族和宗教问题研究、云南边疆历史文化和文献整理研究。课题的设计应规范、科学、具体,统一填写《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申请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院立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请于7月18日前报送科研处,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立项。
二、注意事项
1、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院立项目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的院立项目。
2、各单位要做好课题申报动员和组织工作,并依据《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请书》及《活页》等)从附件、院网站表格下载专区下载,或向受理单位索取。申请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
4、科研处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从2008年6月5日起至7月1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院课题活页》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2008年6月5日
来源/作者: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