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保山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授牌仪式在市社科联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副主任李元标出席会议并为市社科联授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元标指出,基地要成为科学立法的重要平台、民主立法的桥梁纽带、地方立法的人才智库;市社科联管理的社科类社团有很多法律专业人员,要利用这个平台选好参与地方立法研究评估的法律人才;基地成立后,要积极组织法律专家开展相关的学习交流,团结和带领他们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市社科联主席鲁国超表示,感谢市人大一直以来对社科联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将市社科联作为“保山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是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肯定,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按照李副主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方面知识的学习,团结广大法律专业人员,认真履行好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工作职责。

  据了解,2015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昭通等七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规定时间的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至此,保山市正式拥有地方立法权。

  市人大法工委部分委员、市社科联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