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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2)》内容简介

时间:2012/9/6 15:35:42|点击数: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联合推出《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2)》,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主编王亚南,联合主编张晓明、祁述裕,副主编刘婷、赵娟。

  六中全会强调文化建设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需求主要通过满足消费需求来体现,包括最基本的衣食温饱需求也不例外。这是目前已知唯一基于文化民生需求与共享的文化发展评价体系。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在今后十年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必须以扩大文化消费需求与共享形成内生动力。以供需协同增长衡量全国及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可以破解源于“GDP总量崇拜”而在各地愈演愈烈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追逐”现象。

  国家实施“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策略以来,继2009年全国及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恢复性增长之后,2010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和人均值分别增长16.71%和16.15%,均为“十五”以来2002年增长高峰之后又一个高峰值;文化消费需求的地区差距有所缩小,但城乡差距继续明显扩大。2010年全国总体城乡综合文化消费需求景气指数测算:十年和五年测评较上年有所提升,年度测评与上年接近持平。

  省域城乡综合测算:2010年绝大部分省域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和人均值实现了超过10%的较高增长,其中10个省域总量和人均值双双出现超过20%的高增长。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横向测评值,上海、江苏、北京居“2010年度城乡景气领先”前3位;历年各地自身基数值纵向测评,西藏、黑龙江、江苏居“2000~2010年城乡景气提升”前3位;黑龙江、江苏、吉林居“2005~2010年城乡景气提升”前3位;吉林、辽宁、云南居“2009~2010年城乡景气提升”前3位。

  文化产业发展应当以增进需求和促进共享进行定位。今后十年,若能实现“十五”以来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与产值之间、收入与必需消费之间、必需消费之外余钱与文化消费之间三项“最佳比例”增长,则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足以支撑文化产业接近成为支柱产业;若能将全国总产值增长控制在年均7%,则以上供需协同增长幅度仅需年均增长12.14%。再进一步,若能在以上基础上实现城乡、地区文化消费需求无差距理想状态,则远远超过支柱产业目标。单纯追求“文化GDP”支柱目标并不足取。

  (文化研究中心 供稿)

 

来源/作者: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