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发展检测丛书系列发布:内蒙古民生
时间:2020/6/1 16:52:40|点击数:
本文为全国首个民生发展通用指标体系实际检测成果,由主编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主编主撰王亚南发布。转载引用须注明出处。
《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2019)》通用演算模型精要
图注: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卷发布的基础数据演算。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应以人民生活检验发展成效,特选择最具代表性的民生数据。左轴面积(元转换%):城镇、乡村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城乡间收入、消费数值呈直观比例关系;左轴曲线(%):居民收入比(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产值比)、消费率(与产值比)、非物质生活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右轴曲线: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倍差指数,乡村=1)、地区差(偏差指数,无差距=1)。特别请注意各项比值、城乡比和地区差历年变化动态,其中潜藏均衡增长高质量发展深刻涵义。
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2000~2017年,内蒙古城镇居民收入人均值由5129.05元增长至35670.02元,2017年(统计年鉴出版发布的最新数据年度)为2000年6.95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基于各地不同变动,下同)从第22位上升为第9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2.08%,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2.02%,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0.53%,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7.98%,上年以来年度增长8.17%。乡村居民收入人均值由2038.21元增长至12584.29元,2017年为2000年6.17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从第16位下降为第20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1.30%,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2.73%,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2.47%,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8.07%,上年以来年度增长8.40%。
2.城乡居民总消费增长
同期,内蒙古城镇居民总消费人均值由3927.75元增长至23637.76元,2017年为2000年6.02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从第28位上升为第9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1.13%,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0.77%,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7.78%,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3.95%,上年以来年度增长3.93%。乡村居民总消费人均值由1614.91元增长至12184.42元,2017年为2000年7.54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从第12位上升为第8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2.62%,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4.32%,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5.44%,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7.02%,上年以来年度增长6.30%。
3.居民收入、总消费相对比值变化
同时,内蒙古居民收入比由51.36%降低为42.04%,省域间位次从第15位下降为第21位。2000年以来此项比值明显减低9.32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减低15.4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减低10.30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增高6.2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增高10.19个百分点。这表明,17年来内蒙古产值财富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份额呈明显下降态势。居民消费率由39.82%降低为30.17%,省域间位次从第16位下降为第20位。2000年以来此项比值明显减低9.65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减低12.01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减低7.48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增高4.10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增高5.74个百分点。这表明,17年来内蒙古产值财富支配用度中居民用度份额呈明显下降态势。假定当前全国各地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达到历年最佳比值,内蒙古居民收入、总消费分别应为现有值122.18%、131.95%。
4.城乡非物质生活消费比重变化
同时,内蒙古居民非物质生活消费比重由33.07%升高到38.68%,省域间比重值位次从第3位下降为第8位。2000年以来此项比值明显增高5.6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3.20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0.58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增高1.21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增高0.62个百分点。有一点背景必须关注,同期内蒙古食品消费比重由38.19%降低为27.47%,显著减低10.72个百分点;居住消费比重由11.08%升高到17.53%,明显增高6.45个百分点,挤占食品消费退让份额约60%,抑制非物质消费比重更大提升,房价虚高同时影响经济发展质量和民生发展质量。超越“基本小康”满足温饱以来,不仅“必需”的衣食住行物质消费全面丰富,而且“非必需”的非物质消费大幅度提升,当为“全面小康”进程“消费升级”的最实在表征。
5.居民收入、总消费城乡差距变化
在此期间,内蒙古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由2.5164扩大为2.8345,省域间位次从第17位下降为第25位。2000年以来城乡比明显扩增12.64%,城乡均衡性明显减弱,其中“十五”期间扩增21.48%,“十一五”期间扩增4.70%,“十二五”期间缩减11.29%,“十三五”以来缩减0.16%。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由2.4322缩小为1.9400,省域间位次从第6位下降为第9位。2000年以来城乡比显著缩减20.24%,城乡均衡性显著增强,其中“十五”期间扩增16.46%,“十一五”期间扩增10.76%,“十二五”期间缩减34.45%,“十三五”以来缩减5.67%。假定至2035年全国及各地弥合自身居民收入、总消费城乡比,内蒙古城乡综合演算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需分别保持不低于13.88%和12.41%。
6.居民收入、总消费地区差距变化
与此同时,内蒙古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由1.0932缩小为1.0026,省域间位次从第7位上升为第1位。2000年以来地区差较明显缩减8.29%,地区均衡性较明显增强,其中“十五”期间缩减1.88%,“十一五”期间缩减5.52%,“十二五”期间缩减0.17%,“十三五”以来缩减0.91%。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由1.0922缩小为1.0250,省域间位次从第7位上升为第2位。2000年以来地区差较明显缩减6.15%,地区均衡性较明显增强,其中“十五”期间缩减2.82%,“十一五”期间扩增3.40%,“十二五”期间缩减0.89%,“十三五”以来缩减5.76%。图中两项地区差变动曲线近乎重叠。假定至2035年全国各地弥合居民收入、总消费地区差,内蒙古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需分别保持不低于11.90%和10.72%。
“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包含城乡居民收入、居民总消费综合、物质生活消费合计、非物质生活消费合计和居民积蓄五个子系统;其中居民总消费亦为相对独立的“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复式综合系统,其下又包含总消费合计、物质生活消费分类、非物质生活消费分类三个二级子系统,以及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人民生活”消费类别八个三级子系统,共有156项演算指标,全面展开演算分析测评。内蒙古人民生活发展指数评价排行: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为省域第6位;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6年自身基数值纵向测评分别为省域第10位、第12位、第8位和第1位。详见全国皮书系列《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201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7月出版。
来源/作者:云南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王亚南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