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内社会科学研究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今年我省社科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在2020年9月进行,社科研究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计划在2020年8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全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云南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的任职条件、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称评价条件和怒江、迪庆州及6个挂牌督战县“定向评审”条件,并取得相应科研成果,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职改部门(人事处)、研究所(院)应按照云南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要求,对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按照推荐程序择优推荐。被推荐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申报“定向评审”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审”专用),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进行公示,报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同意,由主管人事职改部门逐人出具委托评审函,再报省社会科学院职改办。
三、材料要求
(一)为规范申报人员成果材料,成果应按照《×××研究成果概况》(附件一)的内容要求填写、整理;《成果目录》按照格式要求提供,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申报人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审”专用),如实提供评审材料,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三)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成果,指社科研究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成果。只出具出版社、刊社或其它部门证明而未见清样者不予认可,合著者应提供合著者排名次序以及本人字数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列为正式成果。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的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需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六)申报人上报材料包括:
1、主管厅局、各州市人事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评审名册原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审”专用)1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经审核的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4、经审核的学历情况及学历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5、资历条件、学术、业绩成果公示材料1份。
6、《成果概况》、《成果目录》纸质版1式2份,电子版1份。履职以来与《成果目录》相符、顺序一致的完整成果材料1套。其中,申报高职人员,须提交公开发表的代表论文1篇,1式3份,单独装袋。
7、送评材料须将《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袋》(附件2)贴于封面,并按照栏目要求填写清楚。
四、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组织传达,并认真做好审查推荐工作。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7月20日——7月31日报送至省社科院职改办(邮寄材料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社科研究系列评审人员包括以下三类:申报社科研究系列正常评审人员,申报社科研究系列特殊人才评审人员和申报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审”的社科研究人员。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对提交的代表论文进行答辩。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未组建社科研究系列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的州市、省直单位、各大中专院校等,可按程序报我院委托评审。
(四)本通知所涉及的表格下载: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审”专用)可以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会保障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网址:www.hrss.yn.gov.cn)。
2、其它表格均可至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下载(网址:www.sky.yn.gov.cn)。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职改办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办公楼1610室
联系人: 蔡榆芳 电话:0871—64142561
此通知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职改办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