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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科院工会工作委员会创先争优承诺书

时间:2011/1/7 9:51:00|点击数:

        根据全省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院工会工作实际,按照省直机关工会《关于在省直机关工会组织中以党的建设带动工会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院工会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工会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带头学习,推动科学发展。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建设理论,不断提高工会组织思想政治水平,在组织职工服务科学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的创先争优。工会委员每人撰写1篇学习体会文章。
二、带头工作,促进院所和谐。做好本职工作,创新工作思路,争创工作佳绩,为完成院的中心工作任务作贡献;遵守纪律,热心公益,不断完善协调委的工作机制,引导职工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促进院所、社会和谐。
三、带头服务,提高工作实效。以职工为本, 主动倾听职工意愿和诉求,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做到 “每年特困职工慰问必到,职工纠纷调解必到,职工住院必到,职工过世必到”。
(责任编辑:温曼)
 
 

来源/作者: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