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一次集中学习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时间:2024/4/30 16:59:24|点击数:
4月29日,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并举行读书班第一次集中学习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正权主持学习并作动员讲话。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吴莹研究员应邀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院党组班子成员结合《条例》的学习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将其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党的纪律建设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院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在“真”上下功夫,在“严”上做文章,在“实”上用力气,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会议要求,全院要坚持原原本本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各党支部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抓住学习重点,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班、警示教育等载体,认真学习《条例》,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熟悉掌握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坚持融会贯通学,增强学习系统性。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清单以及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一体把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党纪铭刻于心、见诸于行。要坚持联系实际学,增强学习实效性。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我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内部巡察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读书班、纪律党课、警示教育,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要求,真正让党员干部全员受教育、全面受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院党员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院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
来源/作者: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沈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