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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6/21 15:35:34|点击数: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内社会科学研究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在2023年9月进行,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计划在2023年8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全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直接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规定、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称评价条件和怒江、迪庆州及6个挂牌督战县“定向评审”条件,并取得相应科研成果,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职改部门(人事处)、研究所(院)应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相关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评审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各单位需对申报人所提交成果符合申报条件第几条第几款进行说明。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提交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为规范申报人员成果材料,成果应按照《×××研究成果概况》(附件一)的内容要求填写、整理;《成果目录》按照格式要求提供,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申报人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如实提供评审材料,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作出书面承诺。

  (三)申报人所提供的成果,指《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规定的成果,不属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请勿提交。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需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六)申报人上报材料包括:

  1.主管厅局、各州市人事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评审名册原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审”专用)1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经审核的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单独装订成册;获奖证书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4.资历条件、学术、业绩成果公示材料、公示情况说明、推荐人员产生方式及相关材料1份。

  5.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1份。

  6.《成果概况》《成果目录》纸质版1式2份,电子版1份刻录光盘提交。  履职以来与《成果目录》相符、顺序一致的完整成果材料1套。

  7.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532545555509093125”.jpg)。

  8.申报高职人员,须提交公开发表的本专业代表论文1篇,(课题、决策咨询报告等均不算此列)1式3份,单独装袋。

  9.申报特殊人才评审人员,需由2名同行业正高级专家进行推荐。

  10.送评材料须将《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袋》(附件2)贴于自备材料袋封面,并按照栏目要求填写清楚。

  四、推广使用信息化平台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广使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网址:http://hrss.yn.gov.cn/zjgl/。申报人应按要求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申报,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相应评审会。相应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云南省社科院职改办。具体操作方式可联系州市人社局或职改部门获取。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哲学社科研究职称评审人员包括以下三类: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正常评审人员,申报社科研究特殊人才评审人员和申报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审”的社科研究人员。

  (二)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对提交的代表论文进行答辩。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符合条件的决策咨询成果勿上传至系统,请把成果所涉及的整套实物纸质版进行脱密处理后进行报送。

  (五)未组建社科研究系列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的州市、省直单位、各大中专院校等,可按程序委托我院评审。

  (六)2023年以前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需提供新的业绩成果和证明材料。

  (七)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组织传达,并认真做好审查推荐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7日,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年7月10日——7月15日报送至报送至省社科院职改办(邮寄材料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职改办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办公楼1610室

  联系人: 张老师   蔡老师     电话:0871—64142561

 

  附件:1.《×××研究成果概况》《ххх研究成果目录》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袋》

  3.《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

  4.《特殊人才同行专家推荐表》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职改办

  2023年6月15日

来源/作者:人事教育处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