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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八年度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8/4/3 10:47:05|点击数:

 

省内各社会科学研究单位职改办(人事处)、院内各单位:

根据云人专[2008]2号文件《关于印发〈云南省2008年度高评委评审计划〉的通知》,今年我省社科研究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在2008年9月进行。为做好今年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社科研究系列专业职务的评审申报按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专[2003]11号)执行(以下简称11号文件),各单位符合11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相应科研成果的研究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

二、各单位职改办(人事处)、研究所(院)应按照11号文件有关要求,对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按照推荐程序择优推荐。被推荐人员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报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同意,由主管人事职改部门逐人出具委托评审函,再报省社科院职改办。

三、凡申报人员符合社科研究专业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即11号文件)第21条的规定,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以择优推荐参加破格评审。

四、申报高级专业职务人员,须提交1篇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一式五份),由同行专业主持进行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送成果材料的要求:

1.为规范申报人员成果材料,成果应按本通知附《ххх研究成果概况》的内容要求编写、整理。整理的《成果目录》需提交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印章。

2.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成果,系指11号文件中规定的成果。只出具出版社、刊社或其他部门证明而未见清样者不予认可,合著者应提供合著者排名次序以及本人字数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列为正式成果。

3.申报人员上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合格复印件各1份;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3)履职以来与《成果目录》相符的完整成果材料一套。其中,申报副高、正高职人员,须提交答辩论文一式五份,另装一袋;

(4)送评材料须将《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袋》贴于材料封面,并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

六、材料报送时间:

为做好今年的评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向申报人员传达,并认真做好审查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必须于5月20日前报省社科院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宜

1.各种申报表及推荐意见等均应盖红色印章。

2.申报初、中职人员除不需答辩外,其申报材料均同上列要求。

附件:1.《ххх研究成果概况》的内容要求。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材料袋》(请贴于材料封面)。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职改办

                           二○○八年三月六日

 

 

来源/作者: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