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5/22 11:04:00|点击数:
各州市人事局(职改办)、省内各社会科学研究单位职改办(人事处)、院内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25号)的安排,今年我省社科研究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工作计划在2009年9月进行,社科研究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计划在2009年7月进行。为做好今年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申报按照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专[2003]11号)执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单位符合11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相应科研成果的研究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
二、各单位职改部门(人事处)、研究所(院)应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对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按照推荐程序择优推荐。被推荐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报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同意,由主管人事职改部门逐人出具委托评审函,再报省社会科学院职改办。
三、凡申报人员符合社科研究专业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第21条的规定,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成果达到破格申报要求的,可以择优推荐参加破格评审。符合云南省优秀中青年破格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直接向省人事厅申报。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交1篇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一式五份),由同行专家主持进行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8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未组建社科研究系列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的州市、省直单位、各大中专院校等,可按程序报我院委托评审。
六、报送材料的要求:
1、为规范申报人员成果材料,成果应按照《×××研究成果概况》(附件一)的内容要求编写,整理。整理的《成果目录》提交,并加盖单位印章。
2、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成果,指《实施意见》中规定的成果。只出具出版社、刊社或其它部门证明而未见清样者不予认可,合著者应提供合著者排名次序以及本人字数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列为正式成果。
3申报人上报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合格复印件各1份;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3)符合《云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2007]11号)规定中免试条件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履职以来与《成果目录》相符的完整成果材料一套。其中,申报高职人员,须提交答辩论文一式五份,单独装袋。
(5)送评材料须将《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袋》(附件2)贴于封面,并按照栏目要求填写清楚。
六、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向申报人员传达,并认真做好审查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必须于5月29日前报送省社科院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宜
1、委托评审函、各种申报表及推荐意见等均应为原件盖红色印章。
2、申报初、中职人员除不需提交答辩论文外,申报材料均同上列要求。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办公楼16楼
电话:0871—4142561
附件:1、《×××研究成果概况》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袋》(请帖于材料封面)
此通知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职改办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