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取得六个明显成效
时间:2017/3/30 9:49:15|点击数:
2016年,省社会科学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实际,进一步加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六个明显成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院党组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促进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全年共组织了11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委会工作方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了院《党组工作规则》,修订了《院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召开了30余次党组会,认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政治理论学习、机关两委和党支部换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并于3月16日召开了院党建工作会,专题研究安排2016年度党建工作。每位院党组成员都在全院各基层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和推进分管部门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并先后在相关部门和领域讲党课8次,分别与分管联系部门和所在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建议,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带头深入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重视理论学习,政治思想建设继续加强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高度重视抓好全院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全院党员系统学习了《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以及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等重要文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年共组织智库学习交流21场次,组织186名党员参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网上和手机微信知识竞答、“纪念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党的知识竞赛”。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和职工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并及时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专题研讨,向全院党员干部宣讲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话忠诚担当,做合格党员”新老党员党日传承教育活动。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286名党员和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参加普法考试。专门邀请省国家保密局、省外办、省安全厅相关领导到我院集中开展了全院保密纪律、外事纪律、国家安全纪律教育培训。
三、从严从实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强化
认真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基层党建推进年”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从严从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院党组制定下发了《中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机关党委制定下发了《中共云南省社科院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通知》,编印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单行本,认真落实一系列“严”的措施,取得以下“实”的效果:
一是组织建设得到强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优化党支部设置,完成了全院23个基层党支部和机关两委换届,配齐配强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一岗双责”的要求,并在全院党支部实现纪检委员和纪检联络员全覆盖。
二是执行制度更加严格。进一步严格和规范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院党员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每位党员都能够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全面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对激励全院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严格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对全院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集中排查,认真做好党员统计,进一步规范了党员信息管理工作。
四是“当先锋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严格对全院党支部和全院党员进行考核,评选出6个先进党支部、49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进行了表彰,两名党员因成绩突出获省直机关工委表彰奖励。
五是党务工作能力水平得到提升。邀请了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的老师到院开展党务干部工作实务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了党务干部能抓善管、善作善成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六是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不断深化。所处党支部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组织的有关活动。院机关党委及所有党支部与挂联乡村两级党组织签订了结对共建责任书,机关党组织服务基层、党建与扶贫双推进工作获好评。
七是党群共建同步推进。院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带群建要求,始终坚持党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带群团、一体共建、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关党建更加规范
以抓好巡视整改为契机,修订完善和制定出台了《中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织工作规程》《机关党支部党组织生活基本制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党支部学习制度》等十多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补齐了党内制度建设缺失的短板。在继承和弘扬全院优良传统和学术积淀的同时,以学科带项目促创新,建立符合我院特点的科研管理创新、人事人才管理创新、经费管理创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有利于激发强大创新发展活力的新体制新机制。
五、严肃监督执纪,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认真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院党组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通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主动深入查找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主动接受制度纪律约束和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有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等待遇规定。
二是巡视整改落实成效明显。重视抓好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线索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发挥了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全院不良风气和违纪行为的整治。
三是院纪检监察部门继续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对全院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省委实施办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执纪,每逢节假日均开会反复强调提醒,平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有效杜绝了顶风违纪情况的发生。加强与纪检部门汇报对接,主动争取监督,积极配合做好上级纪检机关的专项纪律检查。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等要求,严肃请销假和上下班等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机关处室指纹打卡上下班制度,对无故缺席重要会议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重点整治懒散拖沓和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院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受到省委宣传部和上级纪检部门充分肯定。
五是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先后组织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挂钩联系村对帮扶的159户贫困户进行回访,与干部群众研究落实帮扶措施和计划。组织修订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联系专家、联系离退休老同志制度,畅通干部职工表达诉求的渠道。
六是严格按照云南省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用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落实机关作风整改工作。
六、树立底线思维,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牢固树立底线、红线、高压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将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先后13次召开了党组会,专题召开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治理“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节假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专项检查活动及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等工作成效明显。认真核查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肃执纪问责,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对少数违反纪律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犯法犯罪的人员作出了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的自觉性,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机关党委办公室 岳山供稿)
来源/作者:机关党委办公室/岳山 责任编辑: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