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会
时间:2017/3/7 17:22:31|点击数:
近日,我院召开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会,总结2016年度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全院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
院领导、院机关两委委员、各所处、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及纪检联络员60余人参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院机关党委书记王文成同志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祖坤同志讲话,部署工作。
何祖坤同志在简要回顾了我院201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研判了当前全国、全省和全院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进一步深刻领会和认真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8·19”“5·17”等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新思想、新论断后强调指出:意识形态作为政党、国家、民族的政治目标导向和社会价值追求,直接关系到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政治方向问题。社会科学院是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之一,是党的意识形态重要工作部门和省委、省政府思想库、智囊团,承担着维护党的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并强调要求:全院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这一重要新论断的认识,深刻认识、科学把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识形态属性,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地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建设的系列重要新论断为思想引领和基本遵循,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找准自身站位、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在筑牢理想信念上勇于担当、在守土有责上勇于担当、在引领风尚上勇于担当、在开拓创新上勇于担当,认真抓好2017年的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院党组始终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进一步履行好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与院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分管意识形态的院领导切实增强“主体”“主责”“主业”意识,切实履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在抓小、抓细、抓长、抓常上着力;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也要严格坚持“一岗双责”要求,承担分管工作领域和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责任,做到工作分管到哪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就延伸到哪里,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各尽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严格管好阵地。哲学社会科学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其他思想必然要去占领。一定要树立阵地意识,建好管好用好社科阵地,把“中国—南亚智库论坛”“云南智库论坛学习交流”、《云南社会科学》《东南亚南亚研究》《华夏人文地理》、我院门户网站、微信群、QQ群等办成弘扬主旋律、集聚正能量的重要阵地,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三是严格管好队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是在人的头脑中进行耕耘、播撒理想信念的种子,全院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必须注重自己的政治修为,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面对多元、多样、多变的社会思潮,必须牢固树立党管意识形态的思想不动摇,始终绷紧政治这根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系列决策部署,做到讲政治决不含糊、讲原则决不动摇,既理直气壮地开展研究、又理智清醒地进行思想交锋。四是严格管好科研成果。全院干部职工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在学术研究中要坚守学术的政治底线和道德底线,决不传播杂音噪音。在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演讲、影视作品等各种成果及学术活动中,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决不传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违背的思想、观点和言论,要十分珍惜、客观反映国家和云南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成就,为各族人民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供学术支撑,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跨越、三定位”目标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用沉甸甸的研究成果,解除人们的疑问,坚定人们的信心,回答不怀好意的责难,回击无中生有的攻击。
会上,院党组书记何祖坤同志还分别与院领导、各所处各支部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院机关党委办公室 岳山提供)
来源/作者:院机关党委办公室/岳山 责任编辑:汪洋